
项目名称 |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工作 | 办理机构 | 市人事局 |
办理地址 | 市人事局工资福利退休处 | 办理人员 | 陈雅卿 刘建业 |
咨询电话 | 0592-5052447 | 投诉电话 | |
办理时间 | |||
申办条件 | |||
申办材料 | 找工作、找人才,就上厦门人才市场网站xmrcs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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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
办理程序 | 1、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人应填写《牺牲、病故工作人员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投保者需一式四份)。经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市、区人事局(人劳局)和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 2、办理时应携带以下材料:(1)补助对象为无工作的父母、配偶的,需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补助对象的生活来源证明、补助对象的户口簿原件。补助父母的还应提供已故职工的兄弟姐妹人数的情况证明;(2)补助对象为子女的,需带户口簿原件。已满十六周岁,仍在中学或大中专院校学习的,还需由学校出具在学证明。(3)补助对象有特殊情况者,如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等,需带残疾证等证明材料。(4)死亡证明。 搜什么,找虾米搜索xmsou.com 3、符合补助条件者经市、区人事局(人劳局)和市教育局人事处审批后,在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投保者还应将申请表送交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一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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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 |||
办理时限 | 符合有关政策规定,材料完备,随到随办结。 | ||
备注 | |||
类别 | 其他 | ||
是否网上审批 | 否 | ||
审批编号 | |||
审批网址 | |||
审批系统类别 | |||
许可内容 | |||
许可数量及方式 | |||
法律效力 | |||
救济权力 | |||
证件及有效期限 | |||
年审或年检 | |||
监督机构及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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